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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论》是毛泽东于1937年创作的,是他最重要的哲学作品之一,与《矛盾论》合称“两论”。
      1937年7月,中国革命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转折期。党内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错误,使中国革命在1931年—1934年遭受极大损失。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者,机械照搬苏联经验,否定中国革命的特殊性;经验主义者则拘泥于局部实践,忽视理论对全局的指导作用。这两种错误思想严重阻碍了革命进程。在此背景下,毛泽东撰写《实践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角度,分析批判了党内存在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倾向,强调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论》副标题就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实践论》是“精”和“管用”的哲学。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主义只关注人的活动中的精神因素;旧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但这种反映是消极直观的,人的实践活动并未进入他们的视野。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系统而深刻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这一哲学论断和基本理论。毛泽东指出“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对人类的认识过程作了逻辑完整的论述: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首先是人的感性认识阶段,然后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最后再把理性认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
      真理发展的规律。真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是主观与客观相符的认识。《实践论》中阐述了真理发展的具体规律,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实践论》中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此为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詹萍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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