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时代诉求与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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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 唐仁焕
●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是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培育和优化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是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效能导向,将基层监督之“制”,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要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把纪检监察同对基层巡察结合起来、同各方面监督统筹起来。”当前,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深刻认识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时代诉求、目标重点,把握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要求,能够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深入推进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在基层治理和基层监督中,制度发挥着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作用。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将制度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扎牢制度笼子的行动自觉,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党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持续推进和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不仅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发布,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监督”。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就如何大抓基层、加强基层监督提出了系统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如何开展监督、强化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等方面寻找改革突破口,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制度只有在不断地创新与改革中,才能实现制度供给与时代需求的辩证统一。当前,基层仍然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过程中问题最突出、治理最艰巨、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因此,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以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合乎时代需求,契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有效的监督是权力规范运行的必要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目标下,通过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约束,可以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求不断加强基层监督。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可以发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功效,通过编织监督体系网,多措并举管住小微权力,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问题,实现基层治理的提质增效。
立足改革创新,明确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目标重点
改革创新是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根本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对于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而言,顺应和契合这一要求,必须立足改革创新,把握好基层监督的难点痛点,明确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和重点。
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是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改革因问题而生,历史和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推进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和基层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一系列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逐一凸显。例如,基层监督体系中,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在乡镇一级力量相对较弱,乡镇一级对村(社区)监督薄弱的情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复杂的社会人情关系网影响和制约基层监督体系的功能发挥;等等。对于这些当前基层监督体制机制中的难点痛点,必须通过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破除妨碍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激发和增强基层社会活力。
培育和优化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是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换言之,在明确了方向目标后,人是关键性因素。对于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而言,同样离不开业务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具体而言,要改革和创新选人用人方式,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单位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持续优化和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对现有在职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要创新培育方式,有序推进轮岗交流、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的育人方法。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组织开展涵盖业务的全链条纪法培训和履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执纪执法水平和实践能力。完善履职评价考核机制,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敢担当、善作为。
坚持效能导向,提升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效
提升基层监督实效,是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关键在于将基层监督之“制”,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效能导向,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一是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监督格局。在县级单元内,形成以县级为主导,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的基层监督体系,即以县级纪检监察力量为主,对乡镇(街道)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或人员派驻,对村(社区)进行巡察,以此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层监督制度。修订完善现有各项基层监督制度,使其衔接配套,增强整体效能。探索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提级监督,完善对农村集体“三资”、村(社区)“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监督机制,推进基层监督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优化基层监督的力量配置,形成基层监督合力。在县级党委的统筹领导下,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形成各类监督相协同的监督合力,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措施配合、力量互补、成果共享的联合监督机制,让基层监督有力量、见实效。四是推动数字技术与基层监督融合,搭建基层监督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与基层监督相结合,开发基层纪检监察大数据监测系统,搭建监督平台,紧盯乡村振兴、惠民富民、村级小微工程等领域,及时发现腐败苗头。五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畅通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方式渠道。开门搞监督,完善基层党务、政务、财务等领域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针对基层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群众座谈、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倾听群众建议、了解群众诉求,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效。
[作者单位分别系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政治认同建设的历程与经验研究”(21XKS002)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