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平台当担“抑恶扬善”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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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周丽萍
      这些天,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一批网络平台因未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被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各平台纷纷回应,深刻反思,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
      这是正在全国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次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挑动群体极端对立情绪、宣扬恐慌焦虑情绪、挑起网络暴力戾气、过度渲染消极悲观情绪的问题。大量负面情绪充斥网络,从线上影响线下,可能会带来秩序混乱、善意流失等一系列深层次的负面影响,事关重大,不可不治。
      这一问题的始作俑者,无疑是那些为了流量冲动的蓄意炮制者、恶意挑动者。但在人人都是信息传播者的时代,网络平台作为网络舆论场的重要承载地,是聚合信息内容、聚集内容生产者的中心节点,某种程度上引导着公共舆论的呈现与流向。作为社会公器,平台在其位则应尽其责,享其利则必承其重,对此乱象,难辞其咎。
      客观说这几年,各平台在信息审查把关方面也采取了举措,如加强人机协同审核等,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两年AI的出现运用,令造谣成本大幅降低,挑动手法愈发“高超”,治理滞后与技术狂飙间的矛盾更加凸显。一些平台在“追逐流量”中对价值引导的轻忽,客观上给了“作恶者”空间,破坏了网络生态。
      “流量”是网络时代财富的源流;但恶意充斥的“流量”,则会成为席卷而来的洪水。互联网平台须“道高一尺”,用技术打败技术;同时必须努力在“价值追求”与“流量追逐”间取得平衡。
      一个企业长期的成功必然是价值观的成功。如今互联网平台越来越智能,也应该越来越有智慧,以技术向善引领发展方向,与亿万民众共同打造一个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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