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老店遇“李鬼” 老味道岂能如此“复制粘贴”

  •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立峰
      搜索一家餐饮老店,总是冒出来很多括号,里面有的写着分店,有的写着××街道店,令消费者误以为都是一家,实则不是。近日,有媒体报道,成都永乐饭店经营者在多个线上平台增加了“没有分店”的标注。同时,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游客报料的永乐饭店(春熙店)展开调查,初步认定其装潢、宣传语与本家高度相似,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山寨店、高仿店越来越多,当“李逵”遇见一大堆“李鬼”,老店不仅被抢走部分客源,还可能被“李鬼”们砸了多年苦心经营的招牌,这样的损失谁来承担?从媒体梳理的被仿冒的成都老字号餐饮店来看,不仅是永乐饭店,肖家河街的罗姐竹笋芋儿鸡、华兴东街的雨田饭店、草堂北路的乐山鲜知味钵钵鸡等竟都有“分店”。高仿店频现成都,有关部门需要重视起来,惩治“李鬼”的相关措施也需尽快跟上。
      值得一提的是,高仿店的背后还有更为严重的问题:商标的恶意抢注。媒体报道,从去年底开始,“肖家河永乐”“谭家钵”“雨田饭”“罗姐芋”“资格月红”等多个与成都知名餐饮老店名称相仿或关联的商标已被密集申请注册。这背后的操作者并非普通个人或小商贩,而是专业餐饮品牌管理公司,瞄准的是成都特有、具有良好口碑和流量价值的“苍蝇馆子”。这样的恶意抢注行为不仅违法,更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打击餐饮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不能仅靠商家自己标注“没有分店”,还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商标局等多方联合发力,积极履职,建立更合理的商标审批以及监管制度。餐饮店经营者更需加强维权意识,尽快申请注册核心类别商标,对冒名商家品牌的违法行为,尽快整理最早使用和持续宣传的证据,证明品牌影响力和在先使用权。
      老味道从来不靠“复制粘贴”,也不能如此“复制粘贴”。创业不能找捷径,仿冒者简单粗暴的“生意经”是时候停止了。老字号的“李鬼”危机,是市场发展中的阵痛,也是行业进步的契机。唯有各方携手,筑牢品牌保护的防线,才能守护餐饮金字招牌,保护好舌尖上的记忆,让美食文化在传承中焕发光彩。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