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微剧“啃小”守教育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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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步燕
      当9岁的小演员以“顶流”姿态登上短剧演员周榜首位,当小演员日薪动辄数千甚至破万元,当萌宝题材短剧市场份额由不足5%飙升到22%,儿童演员正被量化成微短剧市场新宠。这折射出微短剧“啃小”产业链的三重扭曲。资本在流量饥渴下急寻“奶瓶乐”,萌娃的眼泪与欢笑成为最易产生催化效应的低成本共鸣剂。而部分父母将孩子视作家中一棵“摇钱树”,监护者角色在名利的洪流中极易被异化。
      一旦微短剧“啃小”产业链得到无序扩张,儿童健康权与休息权就会在数字浪潮中被无声吞噬。当流量成为童年的价值标尺,儿童心理就有可能在成人化的剧本中扭曲变形,使孩子们过早告别单纯童真。当“啃小”模式大行其道,行业创新动力就会在低质捷径中逐渐枯竭,文化产品就会沦为廉价的感官刺激。
      事实上,这种行为绝非简单的商业选择,而是对未成年人童真时光的无情啃噬——镜头前,本应享受嬉戏打闹的孩子被强行套上成人剧本,模仿着与年龄不符的言行;片场里,他们的休息时间被压缩,童真天性在功利化运作中不断消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为保护未成年人筑起了法律底线。然而,该条款缺乏清晰的执行细则,诸如有害活动的界定标准、微短剧片场的监管主体、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关键问题均未明确,就像隔着一层迷雾,使得法律条文难以真正穿透微短剧片场的重重帘幕,无法为孩子们撑起坚实的“防护盾”,亟待相关部门完善细则、强化监管。
      终结“啃小”畸形繁荣,需织紧法律、监管与道德的多重保护网。一是构建儿童演员“熔断机制”,立法明确拍摄时长、时间、环境红线,严令禁止夜间及危险场景作业,违者重罚。二是设立专门审批与巡查机制,引入独立儿童权益监察员进驻剧组,其报告具备法定效力。三是压实平台审核责任与家长监护义务,对罔顾儿童福祉者施以联合惩戒,建立行业黑名单。我们可以倡导“童年友好型创作”,平台设立专项基金奖励优质少儿内容,扭转唯流量导向。
      美好的童年不该在冰冷镜头前被肆意消耗,更不应在资本贪婪攫取下提前凋零。守护孩子稚嫩的羽翼,便是守护教育的本真,亦是守护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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