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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急救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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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5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提请二审。二审稿在增强公众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又有新变化。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研意见提出,应当针对我省高原、丘陵、平原等不同区域的饮食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体重及膳食等指导。为此,二审稿在提升健康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地理环境、生活习惯、健康影响因素,结合不同人群的生理特点、健康需求和行为习惯,编制区域特色健康知识宣传指南。”
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应当进一步强化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全民通过体育活动、户外活动等,提高健康主动性。为此,二审稿注重推动全民通过运动促进健康,规定组织开展“综合性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户外活动等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运动门诊,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同时,加强体重管理科学指导,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体重管理信息编制和发布,引导个人正确认识健康体重,提高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自觉进行体重监测,通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科学动态管理体重”。
提供多层次、多种类、高质量的健康服务,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也备受关注。为此,二审稿在构建便民健康服务网络方面增加规定:“鼓励设立村(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或者建设健康小屋,为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监测、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康复指导等健康服务。”同时,加强急救技能培训,规定“对志愿者、保安员、快递员、网约配送员以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急救技能培训”,明确配备急救设施设备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张贴操作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