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擎督察利剑 护卫绿水青山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年成效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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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水青山的美丽中国,凝聚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自2015年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以来,督察就如同一柄利剑,守护着祖国的绿水青山。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引领督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将有助于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督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招。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会议指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
      当年年底,因空气质量而备受关注的河北省,成为首个督察试点。督察组直奔问题、直奔现场,反馈报告直指病灶、一针见血。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肯定督察“发现了问题,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整改方向”,明确要求这项工作要抓下去,后续督察工作要接续展开。
      此后,两轮督察先后推进,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并逐步将央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轮督察已经开展了三批。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十年来,督察法规层级不断提升,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2019年,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结束后,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规范督察工作。
      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持续推进督察整改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闭环。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要求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督察定位更加明确,督察组织更加规范,督察整改更加有力,成果运用更加强化,为法治化、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依据。

    督察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水口水库是福建母亲河闽江上最大的水库。曾经,大面积网箱养殖导致库区水体污染,生态系统失衡。
      督察组通报这一问题后,当地大力实施网箱养殖清退等整改举措,库区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蝶变”,闽江水质也逐渐好转。
      十年来,这样的转型实践不胜枚举,督察成效不断显现。
      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截至2024年底,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的3294项任务,已完成3250项,完成率超98%;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2164项任务,已完成1822项,完成率达84%。第三轮前三批督察整改正在扎实推进。
      据统计,前两轮督察共移交667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9699人。
      这位负责人说,通过督察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举一反三、建立机制,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

    在新起点上将督察向纵深推进
      以此次条例印发实施为标志,督察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督察越往前推进,越进入“深水区”,触及的矛盾越来越复杂,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根据条例,要针对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结合例行督察,统筹推进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
      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督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首次对长江经济带开展督察,也是首次在集中开展省域督察的同时创新开展流域督察。督察中,注重突出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既看流域又看区域,既看整体又看局部,既看当前又看长远,聚焦长江流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同时也结合各省市的实际情况,精准查找最突出的问题。
      迈向新征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新华社记者 高敬 魏弘毅(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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