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要闻
《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博士后工作平台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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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5月1日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重点对博士后工作平台设立和管理,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服务等进行了明确,以便进一步提升全省博士后培养质量和工作水平。
博士后工作平台包括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平台作用,相关部门将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和动态调整。对评价优秀的予以肯定激励,对评价不合格的予以注销设站资格。
根据管理办法,博士后设站单位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的招收、培养、考核、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在考核时,应综合考虑博士后的学科领域、研究类型,建立以实施科研项目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分类评价体系,将创新性科研成果作为核心评价标准。
“博士后是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活跃、最具潜力、富有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全省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