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牢反网络暴力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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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郭韵
      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制定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旨在为规范网络言论和行为筑牢法治根基。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推动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
      “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网络暴力的成本低但杀伤力极大。隐匿在屏幕后的实施者把个人现实生活中滋生的不满与怨愤宣泄到网络上,用煽动性言论捏造事实、肆意谩骂、侵犯隐私、骚扰恐吓等,恶化了网络环境。哪怕言论跟帖者只有0.1%的恶念,被网暴者感受到的却是100%海啸般的恶意,受害者名誉权、隐私权等被严重侵害。大多数情况下,网络暴力具有明显的“多对一”特征,是系统性力量对个体施加的权利侵害。
      个体在遭受社会性压制时主要仰赖公权力的保护,法律就是最有力的保障手段。当前,我国对网络暴力的认定和裁判标准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但体系化程度不足,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网暴情形、发挥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网络暴力行为难溯源、难追责、难取证,给案件的审理和责任认定带来严峻挑战,而且通常涉及众多的施暴者,很可能跨越多地域、多平台,而不同地区和平台的标准和力度可能存在差异,使协调执法以及统一标准成为难题。因此有专家建议,应将散落于各部法律及规定中的与网络暴力相关的条文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推进网络暴力治理模式从碎片化到体系化,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尤其要明确网络暴力中始作俑者、跟帖者、转发者等不同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法律之名对实施者形成约束和震慑,从而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氛围。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守住指尖上的文明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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