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全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

    首次对集团化办学提出“三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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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江芸涵

      近日,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举措?如何落实保障措施?记者采访了教育专家以及相关人士,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读。

    打破壁垒,推动教育资源共享互通
      今年初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办强办优基础教育,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陈颀认为,《实施意见》将为处理好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间的关系提供强有力支撑。
      2019年起,天府新区先后成立了五大教育集团,实现对天府新区全域学校的全覆盖。2024年11月,天府新区再次优化调整了五大教育集团结构。“《实施意见》对于天府新区具体实践集团化办学提供了政策指引。”陈颀说。
      同样是基层探索的典型,内江市资中县在去年启动城乡学校共同体(下称“校共体”)建设,以3所省级示范高中、5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总校,采取1所总校带动若干分校的“1+ N”模式,组建“5+3”共8个“校共体”,实现县域内47所公办学校全覆盖。
      资中县是全省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共有22个镇,辖区内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教学点)256所、学生102138人。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张强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适龄儿童大量涌入城市,但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依然显著。“例如,农村学校存在师资薄弱、资源匮乏等问题,亟须通过学区制统筹资源,缩小差距。《实施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
      “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不仅是四川聚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适应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焦蒲说,推进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合理规划学区和教育集团的布局,有利于打破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壁垒,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通,确保城乡各类学校能够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下协调发展。

    五大举措,切中改革的难点和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的主要举措,主要聚焦健全学区制治理结构、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优质师资流动共享、促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推动优质教学资源下沉共享五个方面。
      受访者一致认为,这五大举措系统性回应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问题,尤其在师资流动、文化融合、资源分配、组织保障等难点上提出了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为四川基础教育的发展带来全新机遇。
      《实施意见》首次对集团化办学提出了“三个规范”: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挂牌更名等方式组建教育集团,不得以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名义违规举办“公参民”学校,不得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生源。对此,焦蒲认为,“三个规范”的目的是促进集团化办学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更公平教育的期待。
      张强说,《实施意见》提出的五大方面举措,切中了资中县正在开展的城乡学校共同体改革推进中的诸多难点和问题。例如,在办学模式上,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为“校共体”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搭建了交流合作桥梁,解决了乡村薄弱学校缺乏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经验的难题。交流轮岗激励机制能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为城乡学校教师更加均衡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捆绑式考核、一体化评价”的考核评价制度与资中县“校共体”建设考核办法一致,确实能够整体评估“校共体”的办学成效,提升县域教育优质均衡。
      《实施意见》中提到的“支持学区和教育集团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全学段直升贯通培养路径,构建更加顺畅的学段教育衔接机制”,正是天府新区的工作重点和方向。陈颀说,天府新区近两年来致力于研究以集团为单位,基于不同学生群体的成长规律和阶段发展特征,兼顾个性化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建设学校贯通育人特色课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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