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监管+检察监督” 助力四川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


  • 人防防护设备调试检修。

    人防设施。

        

      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城市安全的“地下长城”,是抵御外来侵略威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线。建好管好人防工程,不仅是对国家安全负责,更是对人民生命的尊重。
      近日,省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和省人防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人防工程领域“行政监管+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正式建立运行。

    □小五(图片由省国动办提供)

    六大协作机制汇聚人防工程保护合力
      近年来,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逐步建成规模庞大、功能齐全的人防工程体系。围绕如何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四川做了诸多创新和探索,人防工程建设数量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维修等方面工作质效,《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军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在沟通联络、要事会商、信息共享、联合行动、联动处置、联合宣传6个方面进行统筹协调、共同发力,最大限度凝聚起依法保护人防工程强大合力,持续提升我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筑牢国防安全防线“保驾护航”。
      在沟通联络机制上,《实施意见》提出,省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省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努力实现协作配合制度化和常态化。各单位确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联络工作,同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络。市、县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的工作对接,确保协作配合顺畅高效。
      在要事会商方面,可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开展工作会商,不断强化协调联动,提升协作效能。通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通报人防工程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监管工作相关情况,明确阶段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复杂事项,提出优化完善三方协作配合的对策措施。
      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及人防工程遭受不法侵害的公益诉讼线索,可向同级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通报或移送。全省各级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人防工程隐患问题,可及时移送属地人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在联合行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针对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新特点、新领域、新业态,全省各级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人防主管部门可联合开展调研,推进问题源头治理,对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协调处理难度大等情形,可向同级检察机关、成都军事检察院通报相关情况,并依法开展协同监督工作。
      在联动处置环节,《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人防工程督导检查,在取证、查验、案件分析方面需要法律专业咨询协助的,可以商请检察机关给予支持,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人防工程保护工作中的司法协助和助推作用。
      “要广泛凝聚保护人防工程的社会共识,加大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社会成效,不断提升全社会对人防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人防工程保护工作。”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意见》对宣传工作也提出了要求,将利用3·1国际民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人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推进全省人民防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政监管+检察监督”为人防工程“保驾护航”
      2024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四川军地检察机关对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着力推动解决了一批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有效提升了人防工程整体防护效能。
      针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检察院通过调查摸排,向全省5个市(州)66个人防工程项目提出77条整改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人防工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省人防主管部门同步安排部署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各地人防主管部门安排力量全面排查所管辖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情况,采取有力举措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可靠、能用管用。
      四川还立足人防管理体制改革大背景,围绕全省五大区域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基础和防护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前瞻性调研,研究全省人防工程潜力现状,着力解决全省人防行业存在的难点堵点,推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以来,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指导各市(州)开展早期人防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已获批早期人防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中央预算资金支持超亿元,用于推进早期人防工程问题治理。
      更多的保障措施,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得到明确。四川人防主管部门和军地检察机关将把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协作机制作为推进我省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协作机制建设和运行。扎实做好协作机制各项工作,确保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协作机制顺畅高效运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及时总结协作机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协作机制成果固化、转化、深化,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做好人防工程领域“行政监管+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制度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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