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即可落户?成都已完成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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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雷倢)日前,成都市《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工作。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允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在住房所在地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若符合投靠条件,也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办理要求、特殊情形以及工作职责。具体而言,该政策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已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人员。申请落户时,产权人需提供入户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若申请随迁,还需提供关系佐证材料。
办理落户的地点包括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同时,“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也提供网上办理服务。对于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的情况,至少有一位监护人需同时迁移户口。此外,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住房的情况不适用本政策,且被限制登记的住房(除抵押登记外)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目前,该政策的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