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挂证”乱象还需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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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韵

      “一级房建证,贵州、湖北的单位,挂靠3个月,5000—6000元;浙江的单位,挂靠一年,1.7万元—1.8万元,上全年社保”……近日据媒体报道,北京的张先生自公开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询问是否愿意“挂证”。
      企业为满足资质要求而“租证”,相较于长期聘用持证员工,能节省人力成本;持证者通过挂靠定期获取经济收益;中介公司亦能从中分一杯羹。三方利益交织催生“挂证”市场,且多年来屡禁不止。然而,由于持证者并不实际参与企业项目,企业可能派遣无资质人员作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加强“挂证”乱象整治刻不容缓。
      今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为此,相关部门应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违规行为。鉴于书面审查的局限性,应强化“人证一致”审查,综合采取联合审查、专项调查等方式,严查严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现象。此外,应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全面巡查与灵活抽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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