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法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多措并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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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底伊乐)近日,省法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人民法院与工会协作,共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平台和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与同级工会实现工作对接,共同研究解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问题。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共同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行动等,并联合向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意
      见和建议。在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内设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或在工会办公地点、工会维权服务站(点)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在审理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等重大案件时,可邀请工会系统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等,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优势,协助案件办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案件互移,畅通案件移送渠道。
      《实施意见》还要求对主动建立良好劳企关系、积极履行义务的个人和企业,按年度对相关个人和企业进行表彰,对维护和谐劳企关系,积极促进劳企纠纷化解的特邀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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