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季度柔性执法比例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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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柔性执法理念,一季度,泸州开展柔性执法比例超70%。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泸州市制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清单”,并辅以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建议和行政回访等措施,努力平衡监管的灵活性与执法的严格性。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共实施未予处罚案件16起;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减轻处罚案件达到93起;对于符合从轻处罚条件的案件,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理,着力减轻经营主体的经济负担。
“通过灵活运用不同处罚措施,既维护市场秩序,又最大限度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在体现执法力度的同时,努力让执法更有温度,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