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数字记者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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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泽文)4月15日,国内首个数字记者管理办法《四川日报社数字记者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以加强对数字记者形象和账号信息的管理,保护记者和四川日报的合法权益。
数字记者怎么用?《办法》规定,记者本人在四川日报社就职期间,四川日报社可将数字记者形象应用于所有的新闻报道或线上线下活动。不仅是记者本人,其他报社成员也可使用别人的数字记者。按照规定,需要使用其他人数字记者的,应需经过数字记者形象原型本人同意。
《办法》加强了对数字记者内容创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要求,明确提出,使用数字记者输出内容时,应当加强合成内容管理,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办法》还要求在生成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向公众提示数字记者标识。
《办法》还明确了大家所关心的权属问题——使用数字记者生成的内容,均属于职务作品,由四川日报社享有著作权。
数字记者的退出机制也在《办法》中得到明确:记者离职或者调离四川日报社工作,则授权终止。如需继续使用,应由记者本人和四川日报社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