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首次印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工业用地提“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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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若晔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及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按规定核减项目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在国家指标基础上,《控制指标》对24个行业的容积率标准提高了0.1

      日前,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这是我省首次制定印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何印发《控制指标》?其又有何重点?记者采访了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

    既有规范性指标又有推荐性指标

      确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主要是为了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提升工业用地单位面积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
      “印发《控制指标》是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重要一步,将有效促进工业用地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控制指标》进一步规范农副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等31个工业行业项目的用地标准。具体而言,《控制指标》由规范性指标和推荐性指标组成。规范性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4项,由自然资源厅确定控制值。推荐性指标包括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等2项,各地可根据实际,结合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要求,选择全部或部分推荐性指标制定控制值后在本地予以实施。
      根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及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按规定核减项目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工业项目,由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相关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被纳入省级规范性指标

      相较国家指标,《控制指标》中一些指标更加严格。
      结合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有关要求,经过反复研究,在国家指标基础上,《控制指标》对24个行业的容积率标准提高了0.1。
      同时,《控制指标》额外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纳入省级规范性指标并制定控制值,以此更全面对工业项目用地进行规范。以医药制造业为例,按照城镇土地等别,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每公顷500万元到3890万元不等。
      “这是在国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推荐值基础上,按照四川实际,多次征求意见和测算而来。”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
      为充分体现地区差异,进一步提升成都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省内其他市(州)作出表率,《控制指标》要求,成都市下辖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在国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推荐值基础上上浮10%作为控制值,其他市(州)直接采用国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推荐值作为控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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