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多措并举——
推进戒毒康复全环节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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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芮菱
“以前,我们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时,缺乏制度层面的规范指引,如今,我们可以直接按标准来指导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质效。”12月21日,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教育矫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改变始于今年10月1日,由省戒毒管理局起草的《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准从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标准等方面对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了规范。
例如,在组织领导上,标准将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划分为三级指导关系,分级设立省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委员会、市(州)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县(区)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同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管理、协调、保障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制度。
为了确保标准逐级落实,省戒毒管理局还制定了贯标实施方案,用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规范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套出台《司法行政社会化工作实操手册》,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内容和指标体系,全面规范各项指导工作。
这是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和延伸服务社会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全环节教育矫治,深化完善毒品治理体系,在预防环节深度融合,探索构建禁毒防艾大宣传格局,有效展现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优势;在戒治环节重点发力,切实践行部局“一体两翼”工作部署,健全运行制度、标准,完善配套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持续深化戒治环节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在帮扶环节深入拓展,发挥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作用,延伸所内戒治成效,持续回访帮教解戒人员,不断提升帮扶环节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