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为幸福温江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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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认罪认罚协商。2022年7月,温江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一起耕地被破坏线索,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温江区检察院运用“检察+技术”相结合的办案模式。
□白丰岭 冯子蕴(图片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为幸福温江更加美好提供有力检察保障。”2023年2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温江区检察院”)在成都市温江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全年检察工作的安排部署。
一年来,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温江区检察院拿出了哪些“实招”“硬招”?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温江区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以司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动力,深化党建融合和党建赋能,以小切口的刑事案件“繁简有度”办理为切入点,以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为目标,为“幸福温江·美好之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坚持为大局服务
检察履职跟进党委重点工作
2023年是推进“幸福温江·美好之城”建设的关键一年。面对以温江贡献助推成都建设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任务,聚焦构建“3+6”现代化产业体系,检察机关如何发力?
“我们坚持区委工作重心在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温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温江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基层院建设“四大行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差异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平安是发展的基石。平安温江的建设是“幸福温江·美好之城”的题中之义,也是必由之路。温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为社会和谐贡献检察智慧。
针对近年来刑事案件“轻罪化”愈发明显的态势,温江区检察院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恶犯罪等,继续保持“严”的基调不变,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对因婚姻、家庭、邻里或者偶发矛盾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兼顾法理情,慎重羁押、追诉,并同步开展刑事和解,减少社会戾气,修复社会关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温江区委、区政府提出2023年“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社会信用“一体四面”建设,打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一流营商环境。
为此,温江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强化安商惠企法律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把满足发展需求、解决企业诉求贯彻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方式,督促企业和部门优化举措、完善机制,及时堵住行业监管漏洞,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同时,努力解决企业涉案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监管与企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与温江区司法局会签相关文件,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0余人次,实现既“出得去”又“管得住”。
牢记为人民司法
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感受”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温江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期待,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解决群众身边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温江区检察院加强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助力保障城乡服务均等化。开展城市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监督,加大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区域功能提升。加强对农耕文明、传统村落等文化资源的检察保护,服务保障城乡文化融合发展。
对于群众关于良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需求,温江区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整治专项行动,以案促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点位10处,推动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整改达标,约540吨生活生产垃圾得到规范处置,依法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同时,温江区检察院立足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完善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和部门负责人接访制度,认真做好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和满3个月后续办理进展答复,完成率与满意率均为100%。完善“律检通”自助服务系统等智慧检务,实现律师远程办理案件阅卷业务,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质效。
在关注人民群众共性需求之外,温江区检察院还关注到特殊群体的个性需求,积极推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针对农民工群体权益保护,该院依托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充分运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全方位的司法关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综合手段,督促欠薪责任主体主动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今年1—9月共办理支持农民工维权案件24件,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涉案金额26.5万元。
针对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问题分析,向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为此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活动,同时持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构建,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和家庭尽责的治理体系,促进“六大保护”机制有机融合。
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困难当事人,今年1—9月向2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6万元,解决了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同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此外,今年以来温江区检察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开展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活动,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促成刑事和解、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2件,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
实现为法治担当
不断更新法律监督方法理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温江检察机关如何实现“为法治担当”,通过不断更新法律监督理念、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以刑事案件“繁简有度”推动轻罪治理是该院交出的亮眼答卷。温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简单刑事案件占比达六成。为推动此类案件高质办理,温江区检察院提出简案优质办“三集中”办案机制,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更致力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该工作机制以醉驾、交通肇事案件为试点,协同温江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打造“集中受理、集中协商、集中审理”三集中办案机制,推动形成了引导侦查、审查起诉、量刑协商、审判、执行“一站通办”的格局,检察机关办理醉驾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长减少了56%,在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减少了群众的诉累。
同时,温江区检察院对醉驾案件办理始终秉持惩罚、修复、预防并重原则,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以“不起诉+简易听证”“不起诉+检察意见”“不起诉+微网实格”工作模式促进社会治理,切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采用“三集中”办案机制办理的案件,全面落实律师全覆盖工作,保障涉罪人员诉讼权利的同时,精准量刑建议,依法打击醉驾犯罪行为。
此外,温江区检察院于今年着重开展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是该院践行“为法治担当”的又一生动实践。
温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院将“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由点扩面,促进行政机关认真审视自身问题,规范行政执法,以“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温江区检察院共办理“穿透式”监督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均接受建议并完成整改。
探索以党建赋能
为高质效办案注入“源头活水”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温江区检察院牢牢立足这一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贯彻到检察履职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温江区检察院找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结合点,把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经验共享等作为联动融合的有效支撑。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融合推进“支部建在部门”工作创新,各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优化推进员额检察官“讲党课、晒业务、比贡献”专项行动,形成了业务工作党组织来牵头、大案要案党性来保障的鲜明导向。
优化业务考核机制。温江区检察院持续抓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考什么”“如何考”“怎么用”等重点,坚持落实“客观”考核和“主观”评价相结合、基础性要求和建设性工作相结合,探索实施全员“积分制”管理和“分层”“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各类专业“人才库”资源,建立常态化专业人才互补互助机制,促进员额检察官能动履职,发挥突出贡献激励效果,让“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成为工作常态。同时统筹协调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一体推进,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用正反典型事例案例敲响警钟、坚定信仰,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打造富有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温江区素有“金温江”之美誉,温江区检察院始终遵循“温润”这一区域特质,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品牌主线,依托机关党委推行党建融合、党建引领、党建赋能等“党建+”模式,培育“繁简分流”“析微察益”“‘检担’不简单”“法解企忧”等系列“温润金温江”检察文化特色品牌,厚植司法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关乎民生民利的每一件案件,让检察文化品牌成为检察为民的载体,让法律既有“速度”更有“温度”,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