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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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根据我省矿山建设实际,建立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针对新建矿山(含改建、扩建)、生产矿山及3年内拟注销矿山分类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形成国家和省两级绿色矿山新格局。
《通知》提出,要严把入库质量,经矿山企业自评申报,通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省厅组织评估、核查和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同时,多手段多方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形成“有进有出”绿色矿山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四川还将建立绿色矿山监管系统平台,待平台启用后,矿山企业应及时将本年度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上传系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绿色矿山日常监管工作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检查结合开展,并充分利用“空天地”等技术手段,对已纳入名录库的矿山开展动态监测,检查情况及监测成果要及时上传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