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选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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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九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选工作,同时对四川省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开展监测。
此次评选重点为没有省级示范场的乡(镇)布局。原则上,每个市(州)申报数量不超过20个,缺口较大的可适当放宽。优先推荐粮油(含粮经统筹)种植类、生猪养殖类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的家庭农场参加评选。在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得申报。今年全省计划新评定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300家左右。
对已获得四川省第六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的家庭农场实行分级监测,各市(县、区)对照本等级评定办法,对本级示范场开展监测工作,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取消其命名称号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