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 2022 年省级决算的报告
——2023年7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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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书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四川省2022年省级决算的决议
(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四川省2022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四川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四川省2022年省级决算。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2年省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22年省级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多重困难叠加、多种风险交织、多条战线作战的复杂局面,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和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全省经济运行走出一条震荡下行到快速回升的坚强曲线。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平稳运行,财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决算情况总体较好。2022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880.5 亿元,为预算的97.9%,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影响后同口径(下同)增长7.5%;支出119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1.7%,增长8.2%。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780.5亿元,为预算的197.2%;支出6595.8亿元,完成预算的8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2.7亿元,为预算的112.6%;支出81.5亿元,完成预算的73.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62.4亿元,为预算的103.1%;支出51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6亿元,为预算的93.3%,主要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了政策性短收,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因素后同口径增长9.2%;加上中央补助6484.3亿元、上年结转236.1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184.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5亿元、调入资金等360.8亿元,收入总量为9397.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7.4亿元,完成预算的90.5%,增长8.1%;加上补助市县5563.7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27.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4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157亿元,支出总量为9160.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237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据实调整;支出减少912万元,主要是根据年终账务清理结果相应调整。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683.2亿元,为预算的83.2%,同口径增长2.8%;非税收入203.4亿元,为预算的157.7%,同口径增长53.8%。其中:增值税299.7亿元,为预算的71.2%;企业所得税203.4亿元,为预算的92.2%;个人所得税 57.4 亿元,为预算的98.3%。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9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交通运输支出394亿元,完成预算的98%;教育支出230亿元,完成预算的89.8%;公共安全支出88.3亿元,完成预算的97.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亿元,完成预算的90.7%;农林水支出62.3亿元,完成预算的68.4%,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部分基建项目跨年度实施;卫生健康支出51.8亿元,完成预算的80%。
2022年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5563.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822亿元(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962.4亿元),占比为86.7%;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1.7亿元,占比为13.3%。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当年未支出,结余28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2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加上按规定转入未使用的预备费28亿元、政府性基金中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11.8亿元、收回的省级部门存量资金1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04.3亿元后,2022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95.5亿元。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130.8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52.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78.1亿元。2022年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仍为5552万元。
2022年省级结转资金237亿元,主要包括: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34.7亿元,教育和科技方面33.9亿元,节能环保、交通运输、金融和商业服务业方面27.5亿元,资源勘探、自然资源和城乡社区方面18.2亿元,卫生和社保方面16.4亿元,文化、旅游和体育方面6.8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99.5亿元。
2022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1亿元,比预算减少1.05亿元,主要是按照疫情防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各部门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9万元,比预算减少58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5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53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亿元),比预算减少0.26亿元;公务接待费577万元,比预算减少0.21亿元。
2022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5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36.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8.1亿元。省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成自宜高铁等铁路建设项目15亿元,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52.4%;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1.6亿元,截至2022年底金沙天然气管线迁改工程已基本完工,施工变电站已进场;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1.1亿元,截至2022年底1号和3号楼已完工,2号楼已完成75%;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1亿元,截至2022年底路基工程已完成70%、桥梁下部工程已完成80%、隧道工程已完成64%;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1亿元,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项目主体结构、砌体、二次结构、轻质隔墙、主楼外墙保温墙建设,水电等安装工程以及外墙施工工程已完成98.9%。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3.7亿元,为预算的136.3%,主要是农网还贷资金收入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增长高于预期;加上中央补助36.3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688.9亿元、上年结余等27.1亿元,收入总量为283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7亿元,完成预算的57%,主要原因是超收收入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结转2023年使用以及部分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加上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688.9亿元、补助市县等82.8亿元,支出总量为2808.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27.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448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支出未发生变化。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农网还贷资金支出21.6亿元,完成预算的7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5亿元,完成预算的38.1%,主要原因是超收收入和部分项目资金按规定结转2023年使用;民航发展基金支出4.4亿元,完成预算的64.9%;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1亿元,完成预算的62.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1.2亿元,完成预算的48%,主要原因是超收收入按规定结转2023年使用。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亿元,为预算的144.8%;加上上年结余4亿元、中央补助1.7亿元,收入总量为37.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5.2 亿元,完成预算的60.8%,主要原因是超收收入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结转2023年使用;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2.9亿元,减去收回市县清算资金0.5亿元,支出总量为27.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9.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未发生变化。支出决算情况是:补充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14.9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26.1亿元,为预算的104.3%;加上上年滚存结余、转移收入、下级上解收入3968.1亿元,收入总量为7694.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9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113.4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608.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滚存结余4086亿元(结余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实现累计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54.8亿元,支出减少15亿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集中补缴社会保险费;账务处理期据实调整收支。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66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756.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3.8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87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657.4亿元、再融资债券1215.6亿元。省级使用新增债券209.2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再融资债券4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021 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237.5亿元,加上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873亿元、新增举借外债5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410.1亿元(剔除汇率影响),2022年末全省债务余额为1770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177.3亿元、专项债务10528.1亿元。
2021年末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95.8亿元,加上2022年省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256.2亿元、新增举借外债0.5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67.3亿元(剔除汇率影响),2022年末省级债务余额为128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55.2亿元、专项债务30亿元。
全省和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向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未发生变化,低于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省级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表。以上2022年省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同时,除涉密部门外,省级110个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草案)和2022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已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请予审查。决算(草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
二、2022年落实预算决议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省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过1700亿元。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财税10条政策措施,累计安排补助资金28.5亿元、减免房屋租金40亿元、优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21.5亿元。创新构建财政激励引导政策体系,投入10亿元实施高质量发展总体激励和分区分类分月激励,引导全省真抓实干拼经济、搞建设。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270亿元,提高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比例,支持全省2191个重大项目建设,带动社会投资超过6000亿元。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落地,已开工项目新增实物工程量1314亿元、增长31.3%。整合优化省级投资基金体系,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23只省级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54个,投资金额242.4亿元。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近9800亿元。推动565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建设,争取设备更新改造贷款218亿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1.5亿元,减少供应商占用资金超过130亿元。
(二)落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近1360亿元支持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建设高标准农田450万亩,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6.2亿元,扶持1292个村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支持69个农业产业园区梯次发展。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投入超过360亿元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兑现电煤电力等生产要素保供财政奖补,支持298个重点技术改造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打造10个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发展现代服务业,投入超过100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新增培育1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10个服务业强县,打造文旅消费、夜间经济等新消费场景,通过引导发放消费券、开展汽车家电促销等直接拉动消费超过400亿元。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能,投入229亿元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运营等,实施研发投入后补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支持实施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超过2200项。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投入931亿元推动成达万高铁、乐西高速公路、向家坝灌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财力下沉,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下达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5563.7亿元,增长18.3%,占市县支出的比重达57.6%、提高6.1个百分点,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向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和盆周山区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总量的70.7%。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大税费征管、科技攻关、会计管理等方面川渝财政协作力度,全力保障成渝中线高铁、川渝高竹新区制造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加快落地,有力推动川渝毗邻地区发展,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投入17.6亿元实施县域经济先进县考评和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激励,投入4.1亿元支持中心镇做大做强。助推省级新区高水平发展,投入5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积极利用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引导基金等,支持四川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等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精准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全面落实财政“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集中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比重超过96%。推进农村宜居宜业,投入8.6亿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省内沱江、岷江、嘉陵江和跨省域川渝长江、川甘黄河、川滇黔赤水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投入74.5亿元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和草原湿地保护修复,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保护修复、高质量国土绿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项国家示范项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投入17.5亿元支持开展专职监测、风险调查、排危除险、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7822处,转移受威胁群众112万余人,减少受威胁财产超过164亿元。
(五)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投入2067.4亿元继续实施30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民生问题。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投入41.3亿元落实“稳就业15条”“青年就业创业13条”等政策措施,多渠道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9.6万人。投入1865亿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持优化覆盖各阶段的国民教育体系,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培养。投入超过1170亿元深入推进健康四川建设,持续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至84元,为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确保近2100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低限,持续兜牢500余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投入387亿元支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支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做好高温干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深入推进平安四川建设。
三、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2022年,全省各级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结合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构建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效。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我省实际分类启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研评估,因地制宜研究我省改革举措。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应急救援、公共文化领域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继续对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强政策叠加效应;调整我省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税额,实现与重庆市车船税税额标准一致。
(二)多措并举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立法修订,正式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加强预决算公开专项行动,动态完善《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出台严禁铺张浪费、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等有关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基本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特别利润上缴长效机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属金融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明确了16项改革任务。研究建立市(州)政府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市(州)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促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大力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源头管控,动态实施绩效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分层分类完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强化绩效问效问责,首次向全省通报省级重点绩效评价在市县选点评价结果,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两书一函”制度。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筑牢兜实“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底线,对县级“三保”实行分级监测和分类管控,构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管理体系,专项调拨市县“三保”资金2074亿元,保障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防范化解基层库款运行风险,优化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建立最低库款保障机制,实施大额支付“先核后支”和库款运行“双控”监管,对存在阶段性、临时性支付困难地区予以帮扶,库款运行总体平稳。抓实抓细全省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压紧压实市县和省直部门(单位)偿债主体责任,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1410.1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五)推动各项监督检查协同贯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向省人大报告。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及时提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印发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按规定做好整改结果公告。加快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等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做好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协同贯通。
2022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省人大预算委对此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部分地方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支出结构仍需优化,支出绩效有待提高;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财政支持方式需要加快转变;基层财政平衡压力较大,个别地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省人大预算委和审计厅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收支运行管理。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植财源税源,清理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闲置沉淀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决过好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加快资金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二是提升促发展效能。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减少分散安排、事前补助和直接补助,增加整体激励、事后奖补和间接引导。加快整合工业、交通、商务、物流等方面资金,研究出台支持省级高新区和经开区发展激励政策,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支持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完善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将资金更大力度向基层倾斜,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保障。继续实行分级监测和分类管控,压紧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实施“三保”支出全流程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四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足额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资金,确保按时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积极探索债务化解新路径,研究建立偿债奖补激励机制。强化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有序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按计划有序化解存量。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切实做好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和通报力度。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支持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细致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