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广元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     

      本报讯 近日,广元市发布《广元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针对奖励范围和金额,该征求意见稿提到,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对被举报人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理,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对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征集案件线索,所征集线索对查清案件主要事实起关键性作用的,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据悉,该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24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