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高院:坚持四个引领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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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四川高院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引领、司法引领和文化引领,巩固创建成果。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连年被评为先进。
      坚持党建引领。强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激发党建推动业务工作的活力。
      坚持司法引领。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感受公平正义”等系列活动,精心打造四川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发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200余个,切实引领社会向上向善。
      坚持文化引领。打造“浅草”文化品牌,设立“四川荣誉授予日”,建立青年干警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义务植树”“义务献血”、送法进校园社区等活动。同时坚持“法院开放日”制度,积极开展文化普法活动,切实营造讲法重德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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