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云泽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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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云泽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数字版 2023年05月27日 星期六
02 要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云泽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