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不文明旅游切忌“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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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哲
近来,用“黑名单”治理旅游不文明现象并不少见:3月,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将攀爬遗址文物的游客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禁止其入园游览;4月,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将1名不文明观光的旅客拉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入园;5月,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开出4张“罚单”:3人因向大熊猫投掷杂物,一年内不得入园;1人因投掷玉米芯,终生不得入园。
于情,长期存在的不文明旅游观光现象,煞了风景、坏了兴致。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已然是社会共识。针对不文明行为亮出“黑名单”,加强了约束力度,起到了警示作用。
于理,禁止入园的标准并不清晰,处罚力度是否合适,也有讨论空间。有法律学者认为,一些“终生禁止入园”的处罚明显过重,合法性有待商榷。
此外,从旅游市场规律看,“黑名单”恐怕只对当地喜爱这一风景、经常参观的游客管用,对于外地游客,并不构成太大“威胁”。
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目的并非只是简单地惩罚不文明游客,而是要纠正不文明行为,引导形成文明参观风气。当然,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也无法一蹴而就,更需要从教育、引导、批评、惩罚等多角度切入,教育、公安、文旅等部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切忌“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