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三个融合” 切实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 茂县检察院进乡村开展公益诉讼宣传。

        

    □王继苇 晏兆林

      近年来,阿坝检察机关始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以“三个融合”增强司法为民质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依职权救助和依申请救助相融合。阿坝检察机关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阿坝州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农村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司法救助。
      坚持主动救助与被动救助相融合。阿坝检察机关树牢“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理念,积极发现救助线索,主动救助。该院主动到各业务部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到相关单位收集线索,积极调查走访,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会同阿坝州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关爱困难单亲母亲,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帮助困难单亲母亲改善生活,重塑生活信心。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4件,救助87人,发放救助金88万元,其中救助单亲母亲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7万元。
      坚持为大局服务与为人民司法相融合。阿坝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思维换位思考,为阿坝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针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由检察长参与接访并担任听证主持人,让承办检察官公开展示案件情况,让申诉人“零距离”表达诉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共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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