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高质量能动履职,诠释新时代检察担当

    四川检察 五年看变


  • 若尔盖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水源地水质勘测。

    崇州市检察院“微检治”检察官就一起案件开展释法说理。 本版图片均由省检察院提供

        

      5年前,“如果我不犯罪,这辈子都不会与检察院打交道”或许是许多人的共识;5年后,“办好身边‘小案’就是守住民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5年来,四川检察与改革同行、为发展护航,“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在司法体制改革与内设机构重塑中更新司法理念,坚守为民初心,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曹颖频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改革创新
    检察业务转型发展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铺开,四川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机构、职能整体转隶到纪委监委。
      转隶就是转机。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四川检察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的重塑性变革。2019年4月,省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机构重组、机制重建,实现“捕诉一体”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分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形成,检察“生产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原有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划转,但检察机关仍然承担着对监察机关调查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重要职责,是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5年来,四川检察机关共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4560人,通过监检合作,反腐败合力持续增强。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也都有了延伸、发展和加强——
      民事检察机构单设,加大办案力度。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通过支持起诉职能提供法律保护,对“假官司”“假仲裁”“假公证”等问题及时监督纠正。
      行政检察部门既对行政诉讼开展监督,又促进依法行政,5年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123件。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履职或者怠于履职,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检察机关先后被赋予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13个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能。
      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5年间,全省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6903件,99.6%的公益损害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理念更新
    办案质效大大提升
      5年来,四川检察机关推动司法理念不断更新。省检察院旗帜鲜明,要在检察办案履职中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不懈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从三年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推进,依法精准打击的理念贯穿始终。在检察机关起诉的涉黑恶犯罪的8963人中,既有“村霸”“路霸”这样的基层恶势力,又有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这样的“保护伞”,也有宜宾饶拾元、泸州王德彬等黑恶势力。罪有攸归,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迈入新时代,严重暴力恶性犯罪大幅下降,轻罪逐年上升,办案理念也不断更新。
      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四川检察机关实践谦抑慎刑的司法理念,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检察温度力促罪犯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改恶向善。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也愈来愈注重源头治理。从“治罪”到“治理”的理念之变,带动了以“我管”促“都管”的治理之变。5年来,针对禁毒防艾、邮政寄递、建筑企业资质监管、社区矫正、校园安全问题,省检察院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一至五号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995份。在最高检近5年评选出的34件全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中,四川有5件。
      四川检察机关树立“定分止争”更高办案标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社会关系恢复贯穿办案始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5年来,在检察环节促成民事案件和解息诉3328件;对信访积案和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公开听证,面对面化解矛盾7120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擦亮底色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四川检察始终如一的坚持和不变底色。
      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
      2021年以来,川渝检察机关建立两地检察协作省级框架和成德眉资“4+2”等70余项机制,推进四川与重庆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的统一,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川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98人。首创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被国务院评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四川检察机关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与渝黔滇藏青陕甘等省(区、市)就长江、黄河、金沙江、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与省河长办出台协同推进全省水环境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意见,与水利部门建设全国首个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共同保护长江、黄河、大熊猫国家公园和都江堰水利工程。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到哪里,检察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2019年,最高检对加强群众信访办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四川检察机关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
      2020年7月,四川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3万余亩,督促查处销售伪劣食品290余吨,督促收回养老基金、医保基金、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损失3.5亿余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5亿余元。
      2021年底,四川省委政法委发布为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荣县检察院的“检民一路”工作入选。这是四川检察机关在解决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单一、有效联络服务最基层群众等方面作出的探索实践。
      2022年,省检察院指导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制售“咔哇氿”饮料案,被最高检评为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多年来四川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注意防范新型毒品犯罪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川在全国率先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对960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建立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十项举措。针对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幌子的坑老害老犯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全国率先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全省2548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98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自我革命
    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2021年,中央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察机关深入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队伍经历了最严格的政治锻造。
      坚持开门搞整顿,以正视问题的自觉查不足、找短板,深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依法依规处理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问题265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95人。
      开展以案促廉教育,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省检察院一体抓实教育整顿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和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推动持续正风肃纪。
      2022年,最高检部署“质量建设年”。四川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检察业务核心指标,让检察业务成效可量化可比较。创新开展“三培育三引领”基层院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培育一批典型基层院、特色工作品牌和优秀办案团队。特别是针对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等地区部分基层院基础薄弱、发展滞后问题,深化检察援藏援彝,提前一年完成相对薄弱院的“脱薄摘帽”工作。
      5年来,四川检察机关13个基层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数量居全国第一位;134个集体、60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涌现出45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政法先锋,全面激活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2021年,党中央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既是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是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出的更高要求。
      2022年12月27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要求、给予支持。省检察院党组表示,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


    四川检察五年大事记

    2018年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机构、职能转隶到纪委监委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进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长江流域11省(市)建立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省检察院出台《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办法(试行)》,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
      ●大法官、大检察官首次同庭履职

    2019年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立10个检察部,实现“捕诉一体”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分设,形成“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
      ●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
      ●对监狱实行“派驻﹢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聚焦重点监狱和重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
      ●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开展清理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020年
      ●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保障防疫秩序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在全国率先发起“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
      ●为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
      ●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
      ●联合自然资源厅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
      ●川甘青三省三州六县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在若尔盖召开
      ●第二届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区、市)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在川召开
      ●开展为期三年的“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推动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
      ●宜宾市检察院、珙县检察院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

    2021年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整治顽瘴痼疾
      ●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省检察院建成并启动运行
      ●在全国率先建立以检察听证、检察公告、公开宣告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核心产品的检察开放矩阵
      ●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四川省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建立多项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作机制
      ●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
      ●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机制
      ●成立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2022年
      ●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全面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多地检察机关投入“9·5”泸定地震抗震救灾工作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四川检察陈列馆开馆
      ●建立四川白酒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
      ●省检察院建立全省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认定参研工作机制
      ●省检察院就校园安全建设向教育厅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与省妇联出台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十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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