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发布医美网络直播合规指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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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记者12月21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医疗美容网络直播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该《清单》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医疗美容营销的商业活动,以医美网络直播的入驻、营销、支付等环节为切入点,载明各类直播营销主体(包括美容医疗机构、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合规的法律依据,提出行政合规建议,便于直播营销主体快速、简明、准确地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熟悉与医美直播营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帮助营销主体强化合规意识,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清单》对医美网络直播的入驻、营销、支付等环节进行了详细明确。营销环节明确了医疗美容网络直播中构成医疗美容广告的,不得有九类行为,包括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做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等。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对医疗美容各类直播营销主体的行政指导,帮助直播营销主体强化合规意识,同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指导本地相关平台对照《清单》查缺补漏,建立完善医疗美容网络直播负面目录、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核验登记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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