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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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周口商会等72家社会团体单位和成都家元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一案,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一、经本机关查询行政审批系统及档案显示,成都周口商会等72家社会团体单位未按规定向本机关报送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对成都周口商会等72家社会团体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成都家元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向本机关报送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涉嫌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对成都家元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已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进行邮寄送达以上告知内容,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机关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16室
      邮编:610041;联系电话:028-61881789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名单

    成都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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