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行政系统13个集体26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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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楠)9月2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四川共有13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宜宾市司法局等13个集体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四川省凉山监狱二监区监区长郑莲丽等20名个人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时莉等6名个人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此次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忠诚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
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德阳市司法局创特色、抓落实,实现司法行政75项公共法律服务和行政职权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阿坝州壤塘县司法局局长克让措,通过创作法治情景剧《卓玛的维权路》、打造藏语脱口秀《谢尔山劝导》,促进当地法治宣传教育提升。
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的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八里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廖正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余年,为社区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服务160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