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思想周刊·天府新论
经营预制菜应尽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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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
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名了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细,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未告知,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受到损害等问题。记者探访中发现,餐厅使用预制菜的情况正在逐渐增多。而另一方面,很多消费者对餐厅使用预制菜的这一变化毫不知情,认为自己消费的餐品是现做现炒。这一信息的不对等让很多消费者不满。多数消费者认为预制菜与堂食菜肴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差价,也有消费者质疑餐厅是否存在欺瞒消费者的情况。
现实生活中,餐饮经营者将预制菜稍微加热后加以销售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根据《2021年中国连锁餐饮行业报告》,部分头部中餐快餐公司中预制食品的占比接近100%。不管是昂贵的花胶鸡、佛跳墙,还是家常的红烧肉、羊蝎子,甚至听起来很复杂的黑松露虾仁、八宝葫芦鸭等,都有预制菜。很多时候,消费者以为自己吃的是新鲜热炒,但可能就是后厨把预制菜拿出来加热了一下。但预制菜的推广不代表可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般来说,人们进行餐饮消费时,自然而然地会认为其所购买的食品是厨师现做的新鲜热炒等菜肴,很少会想到在餐厅所食用的美食也是现成的预制菜。更何况,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中往往还含有一定的厨师烹饪技艺、操作成本,谁知吃到口中的却是加热后的“罐头”食品,可能很多人知道真相后都难以接受。
可以说,餐饮经营者提供预制菜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严重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等情况。而预制菜和现炒菜的混淆显然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行使选择权。对一些人来说,支付高价购买预制菜,不如在家煮方便面或罐头食品更方便实惠。而另一些消费者对饮食比较讲究,追求特色美食、向往名厨招牌,基本上不会选择预制菜品,这就决定了经营者根本不该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销售流水线生产出的预制菜。
应注意的是,虽然有观点认为标准化生产的预制菜更加安全卫生,但这并非是牺牲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挡箭牌。相反,预制菜的成本、添加剂使用情况、营养价值等与厨师现做现炒的菜品有着明显差异。且有研究表明,预制菜在口味上可能不及新鲜菜肴,加之由于制作食材的因素,长期食用预制菜会产生营养不良、发胖、增加慢性病风险等后果。
上述多种因素更印证了预制菜与现炒菜品有着本质区别,故消费者不该成为试验品和牺牲品。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建立预制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避免行业乱象。同时应明确经营者的提示和告知义务,提供预制菜时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其知晓所购买的是预制菜还是现炒菜肴,进而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