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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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建设高水平交易市场对于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也是新发展阶段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应有之义,要在以下三个方面重点着力。
把握技术交易的基本特点和技术交易市场运行的特殊性。我国技术交易市场在市场规模、市场主体交易活跃度、服务体系培育、制度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需要从技术、技术交易的基本特点以及技术交易市场运行的特殊性等出发,进一步提升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成效。作为技术交易市场的商品,技术的本质是系统知识,无形、复杂且不确定。技术交易是有偿性的、商业化的技术转移,是企业快速、低成本、低风险地取得技术进步的重要外部路径。和一般商品的交易一样,技术交易可以是需求导向的,也可以是供给导向的,可能发生在境内,也可能是跨境的。不过,和一般商品的交易不同的是,技术是保密的、被少数卖方掌握的、产业化成效不确定性极高的中间产品。这一特点决定了技术交易的内容、方式和过程都极具隐蔽性、双边垄断性、相互渗透性、复杂性。相应地,当前我国技术交易市场中买方、卖方和中介服务方的规模都不大,技术很难定价,单个的技术转让也很难在供需双方之间达到适配。也因此,技术交易市场是一个相对小众的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也即,技术交易市场并不和狭义的“市场(商品买卖的场所)”对等,而是将技术作为商品进行交换并使之成为生产力的交换关系的总和。当前国内建设的线上线下技术产权交易所(市场)、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组织的大型技术交易会,其主要功能是对技术进行展示、宣传、推介以及对技术合同进行登记,基本是行政事务的延伸,而登记技术交易量的增减主要和优惠政策相关,和价值规律关系不大。
突出“大局观”和“前瞻性”。“十三五”时期,科技部陆续在2017年和2018年印发了《“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我国技术交易市场发展的系统性、互联互通性要求,但在战略性和整体突破性两个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的标准不仅在于合同登记的交易量,还在于技术交易方式的创新,更在于基于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打造区域发展新引擎、形成区域发展新优势。“十四五”时期,一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根本工作要求和以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为重、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充分挖掘技术成果供需潜力;二要强化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各项体制机制改革等多重目标的综合协调;三要系统地明确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开放互联化和国际化的建设标准与路径,打造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的综合性方案。此外,我国的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以国内省际间的交易为主,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的关注和认识不足。“十四五”时期,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前瞻性地推进开放型技术市场体系的政策制定和制度建设,注重与国际标准的协调。
聚焦关键短板。我国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的重点不在技术交易所,而在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难题。技术供需匹配度低、与金融市场缺乏有机结合、国际合作有限等都是“两张皮”的表象,交易主体技术转移动力不足、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薄弱、资源碎片化、监管评价体系不完善等是底层原因。“十四五”时期,一要加强研究面向企业的技术转移立法与试点技术成果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制度,引导企业构建积极的基于技术转移提高竞争力的发展战略,为新发展阶段我国实体经济实现由“小”到“大”、由“大”到“强”提供基底性支撑;二要探索“企业+实验室”“研究院+项目合作”的技术转移模式,增加技术源头供给,发挥企业家整合各类要素的关键作用;三要加大高校、研究机构人才晋升评价体系对技术成果成功转移转化的赋权,加大奖励落实力度;四要对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办公室的高校、研究机构、专项办公室及相关服务岗位实施奖励激励,提高其主动服务意识;五要鼓励资本机构“做市”撮合交易,重点探索基于大数据技术建立数据优选和技术集成供给的市场化精准服务机制,促成技术创业、技术转让和许可、技术并购,实现科技企业股权流通、增值与退出,强化资本要素对技术要素流通转化的加速作用和催化作用;六要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使其充分掌握技术交易的基本特点和技术交易市场运行的特殊性,同步探索建立技术转移经纪人培训、考试、备案、注册、梯次培育制度及跨区域协同服务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七要清理违背技术交易市场运行规律的规章、政策和制度,加快完善技术交易的监督、评价、惩罚标准,全面掌握情况,严控境内外风险。
(作者系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