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21个市州均为“优”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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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1.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8年—2020年三年均值(“十四五”考核基数)下降4.5%,优良天数率89.5%
    ●去年全省203个国考断面,195个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断面占比96.1%,无V类和劣V类水体
    ●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殷鹏)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根据当天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的《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四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在中央对各省(区、市)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四川继续获评“优秀”。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去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1.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8年—2020年三年均值(“十四五”考核基数)下降4.5%,优良天数率89.5%。共13个市州空气质量达标,分别为攀枝花、绵阳、广元、遂宁、内江、广安、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61.9%。
      从区域来看,成都平原8市空气质量总优良率87.1%,川南4市空气质量总优良率81.8%,川东北5市空气质量总优良率92.1%。此外,分布于成都平原和川东北地区的10个农村区域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表明,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7市农村区域空气质量较好,优良率93.5%。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四川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积极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注销老旧车53.85万辆,同时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0.55万辆。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去年四川狠抓重点流域攻坚,大力实施“清船”“清网”“清江”“清湖”行动,扎实推进长江、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数据显示,去年全省203个国考断面,195个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断面占比96.1%,无V类和劣V类水体。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记者梳理发现,市域生态环境状况方面,去年全省21个市州生态环境状况均为“优”或“良”,其中,广元、乐山、雅安和凉山等4个市州生态环境状况为“优”,其余17个市州为“良”。全省18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以“优”和“良”为主,其中,为“优”的县(市、区)43个,为“良”的县(市、区)134个,为“一般”的县(市、区)6个。
      四川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命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西部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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