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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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十个明确”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从“八个明确”提升至“十个明确”,其中“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以贯之。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进,对于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性作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根本遵循,是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先导。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利于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的重大理论创新。其从法律视角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三大时代课题”,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民主化、法治化的社会形态,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法治中国建设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关乎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没有法治,权力运行便没有了约束,国家治理便没有了依据,社会发展便失去了秩序,最终将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因此,失去法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便缺少了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便不能真实有效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失去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从而丧失其优越性和生命力。
      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重大时代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对的改革发展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为顺利解决党和国家事业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根据新时代要求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将之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其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的重大理论命题与现实命题,顺应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需要,反映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有利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纵观人类现代化进程,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在现代化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与冲突,任何一个政党和政府只有善用法治化解矛盾、消除冲突,才能保证现代化顺利实现。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阐明了法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强调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快和完善立法工作,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对于实现现代化的保障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更加突出其地位作用。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交织叠加,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与之相伴随的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前进过程中,我们将面临诸多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能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有利于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胸怀崇高理想、肩负历史使命,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百年奋斗取得重大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中国共产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法治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要环节,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以确保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政、管党治党,才能有效提升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如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在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面临更为严峻和复杂的执政考验,更加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加强和完善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够使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始终保持战略清醒,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法治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相伴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和重要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系统完整、内在融通的科学命题,主要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充分彰显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范围内建设的法治体系。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定向,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通过高质量立法使党和国家事业有法可依,以良法促进善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通过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通过对权力的全方位监督,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通过提供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等保障,为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提供重要支撑;“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实现全面依规治党。“五个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统一,共同构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内容和目标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之义。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更应如此。古今中外,国家的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汲取古今中外历史经验,从改革开放之初确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方针,到新时代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之中,中国共产党在规划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时,始终把法治国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时,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深刻表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法治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相伴随。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系统工程,注重全面性、协同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方面面,因而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布局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三者相互统一、共同发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与此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要求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确保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等等,充分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协同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和重要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实施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依法治国是重要手段,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不能保障人民权益的法治是没有生命力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求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党的领导入规入法,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明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根本遵循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只会沦为一句口号。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就必须解决好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的根本性问题,并以此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根本遵循。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怎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极具原创性和时代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面对新时代背景下国内外复杂环境和诸多矛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指引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源于实践并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指导。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它深刻揭示了理论对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更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等诸多内容。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首要任务等,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作用,深刻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新征程上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推动其落地、落小、落细、落实的根本遵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中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法治的阶级属性。任何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为统治阶级不仅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同时也支配着包括法律在内的精神生产资料,可通过立法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使制定的法律彰显本阶级的意志和主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我国的法律集中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的权益的实现和发展。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离开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无是处、一事无成。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涉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更多方面,而且对这些需要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始终立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提供良法善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等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法治实践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正确认识和思想成果,并以之指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保证、制度支撑和理论指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律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已经被历史和实践证明了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既不能走“老路”,也不能“邪路”,还要避免走“弯路”,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说到底,就是不断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继续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从而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在正确的道路上得以贯彻落实。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交织叠加的现实境遇,面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和新冠肺炎疫情依旧肆虐的双重考验,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在复杂多变的情势下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如期实现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执笔:林伯海,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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