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聚社会力量 共促消费公平

    ——专访省消委主任叶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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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全省消委组织如何更好地推动消费公平,在护权益、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实现更大作为?3月15日前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任叶壮接受了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专访。
      问:2021年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企稳回升,下一步省消委将如何发力,助力稳增长?
      答:消委作为企业和群众的桥梁,将紧扣中心大局主动作为,进一步带动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今年我们将抓住“两促一培一补”集中发力。
      两促,就是促进日常消费和消费升级。重点围绕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商品,以及餐饮、娱乐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服务类消费,出台引导措施,开展多样化的消费促进活动。同时加强消费市场跟踪和数据分析,制定完善消费供给规划和商品服务提质措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新需要。
      一培,就是培植消费增量,重点围绕绿色、健康、信息、数字零售等新型消费热点,以创新方式处理维权难题,着力纠正市场乱象,为新增长点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补,就是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完善农村商业体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让农村居民消费有保障、有质量,促进乡村振兴。
      问:为更好地推动消费公平,省消委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切实保障消费公平,我们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我们要引导科技向善,推动更深层次公平。我们要保护特殊群体,促进更大范围公平。我们还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代际消费公平。问:四川各级消委如何发挥作用,推动构建协同共管、社会共治的大消费维权体系?
      答:我们要推动生产者把质量挺在前面,自觉善待消费者诉求;要推动经营者把诚信挺在前面,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要推动消费者把理性消费挺在前面,注意新型消费领域维权热点警示,提高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要推动监管者把公正挺在前面,切实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同时,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提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成本,共同画好消费维权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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