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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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1版)我省将围绕支持企业竞相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绿色安全发展、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五个方面实施重点行动。
支持企业竞相发展。每年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排名前30户的,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补;每年对培育工作业绩突出的5个市(州),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分别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补,由市(州)统筹用于奖补年度增速快的市级“贡嘎培优”企业。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链“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省级相关专项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对首次入围“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和每新跨过一个100亿元级台阶、1000亿元级台阶的培优企业,按照《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在培优企业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投入后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培优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按照不超过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此外,鼓励培优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对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等。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有条件的培优企业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鼓励共建川渝供应链,对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超过1亿元,按照不超过采购金额的1%,给予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最高200万元事后奖补。对企业开展以获取技术、品牌、人才和市场为目的的跨区域、跨境并购,按照不超过并购重组支付金额的1.5%,给予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最高400万元事后奖补;对其并购省外、境外企业迁回四川并注册的,奖补标准提高到500万元。此外,还将培优企业纳入“亩均论英雄”评价,联动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等。
支持企业绿色安全发展。鼓励培优企业实施燃料和原料清洁低碳替代,实行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产品、绿色低碳供应链,对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低碳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等。
强化企业服务保障。鼓励培优企业引育人才,对其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才计划,按规定在职称评定、落户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人才政策扶持。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列为上市重点孵化和培育对象,加快上市进度。开展“制惠贷”试点,带动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等。
根据行动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牵头制定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认定服务办法,明确细化遴选标准,确定100户省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各市(州)参照培优企业标准确定市级“贡嘎培优”企业名单。名单每年将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