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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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01版)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流域生态补偿为抓手,推进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全面建立河湖体系、河长体系、制度体系、推进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全面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形成相对成熟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以水污染防治技术为保障,推进水环境保护目标实现。开展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源解析研究、7条跨区域小流域水体达标、长江生态环保修复驻点跟踪研究等工作,成立一批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2021年,我省水环境治理成绩单亮眼:203个国考断面中195个达标,优良率达96.1%,近七成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Ⅴ类、劣Ⅴ类断面全面稳定消除;重要江河湖泊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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