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结果为导向 成都三类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负面清单”制

    科研经费如何用 负责人说了算

  •     

      ●适用于软科学类研究、科技人才类和前沿技术探索类三类项目,有效期两年
      ●在项目经费总预算不变、经费支出不违背“负面清单”前提下,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
      ●实行定额包干资助,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项目经费支出
      ●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之飏)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和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给予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自主支配权,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增强科研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办法》目前适用于三类项目:软科学类研究项目、科技人才类项目和前沿技术探索类项目,有效期两年。
      《办法》提出,成都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采取“包干制”与“负面清单制”结合的办法,打破束缚,以结果为导向,为科研人员放权松绑;同时,设置“负面清单”,划定“红线”,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效果。
      《办法》明确,为保证成都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经费总预算不变、经费支出不违背“负面清单”前提下,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不再将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项目经费支出。“科研经费使用完全不设置‘条条框框’,只要不违反‘红线’规定,如何使用负责人都可以‘说了算’,进一步破除对科研人员的束缚,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创新创造活力。”成都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包干制”绝不是将科研经费一发了之、放任不管。《办法》特别强调以结果为导向、放管服结合、履行法人责任、强化绩效管理的原则;实施“负面清单”制,列出了包括不得列支基建费、不得编报虚假预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项目资金等10项禁止性开支,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同时,《办法》还强调,要落实法人责任、突出加强科研诚信承诺制,并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据悉,此前成都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制,即科研经费要严格按照预算科目要求来使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