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好规则 让“碰瓷者”远离

  •     

    □王成栋
      法槌落下,尘埃落定。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又一起青花椒“侵权案”正式宣判,状告四川某青花椒火锅店的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败诉。至此,“青花椒”系列上诉案件画上句号。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四川提出构建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川字号”农产品不断扬帆出海,但我们的用力多集中在生产端现代化水平提升和销售端的渠道拓展,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建设则显薄弱。
      时至今日,除“天府乡村”“天府菜油”“天府龙芽”三个区域公共品牌外,其他农产品领域的品牌建设仍停留在企业“零敲碎打”、地方“各自为政”状态,急需在品牌建设,特别是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上走得更深、抓得更实。
      在青花椒“侵权案”中,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也有正面案例。川内花椒领域从业者介绍,涉案的上海某公司在“碰瓷”时,刻意避开重庆商家。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10多年前,重庆市江津区为青花椒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随后注册成功“江津花椒”并成为区域公用品牌,在严格授权标准的前提下,免费提供给本地农户及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使用。
      只有熟悉规则、利用规则和政府主动作为,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让“碰瓷者”远离。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