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铭晖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     

      2022年1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铭晖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