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思想周刊·天府新论
多些为民便民的“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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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邓也
每当夜幕降临,在厦门兴隆路的沙县小吃店前,店主张大姐都会将桌椅搬到店外的人行道上,等候食客光顾。有意思的是,这样的“适当跨店经营”不仅不会招来处罚,反而还得到了市容管理部门的支持。可以说这样的“适当”,更显城市的智慧和温情。
所谓“跨店经营”,就是小店或小贩把摊子摆到了路上。近年来,跨店经营、地摊经济、帐篷营地、尾厢集市等经营形式陆续出现在城市生活的空间,传递着浓浓的生活气息和烟火味道,也产生了一些经济发展和城市治理的课题。
长期以来,“跨店经营”现象在缓解就业压力、刺激居民消费、带动经济复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阻碍交通、影响卫生、噪声扰民等一系列问题。实践已经证明,对于“跨店经营”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尺度来达成“和解”,实现小摊小店经营与城市治理共赢,考验着治理者“适当管理”“灵活施策”的智慧。
小摊小店是城市消费市场的“毛细血管”。三年抗击疫情,适当的“跨店经营”已经充分地证明了其在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价值。推动经济回升,必然也少不了“适当跨店经营”的理念和举措。
“适当跨店经营”,重点在“适当”上。怎么样才“适当”?那就是在相关部门一定的统筹、引导、管理、规范和监督之下的“跨店经营”行为。可以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划定跨店区域、明确经营时间、规定经营范围,由经营者进行简易的报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接受监管。这一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功能由“治理”向“服务”转变。如此一来,既能避免“跨店经营”产生的城市问题,又能带动就业、方便居民、催生“烟火”,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
截至目前,包括上海、成都、武汉、厦门、无锡等很多城市都陆续放开了“适当跨店经营”的相关政策,北京的重点商圈也即将开展外摆试点。城市管理多些为民便民的“适当”,才会引来更多经济和人情味的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