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思想周刊·天府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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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设立“企业家日”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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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辉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正在制定的《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拟确定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受到关注。设立“企业家日”,彰显的是一个城市在精神层面对企业家的高度认可,是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的一次积极尝试,值得点赞。
设“企业家日”,虽然只是确立一个节日,但这一节日设立的提出,体现的是地方政府对企业家的尊重。而通过这一节日定时开展相关活动,展示当地企业家们的成绩和担当,则是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久而久之将会升华整个企业家群体的社会形象。
更重要的是,企业家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的一张靓丽名片。通过设立“企业家日”,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逐步凝聚和提升企业家的社会美誉度,无形中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而这,也可能是单个企业自身通过不少努力也不一定能够达到的效果,对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打造地方总体的优秀营商环境,这也许是很好的促进和抓手。
此外,地方立法设立“企业家日”,也能进一步增强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执行力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发展成长和崇尚创业、鼓励创造、尊重创新的良好环境,让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更有公平感、在合法营收时更有安全感、在社会生活中更有尊严感。
期待这一制度能够尽快落地,并加以配套措施,真正发挥初设的作用,提供更好的示范意义。